2024年上海市中职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
来源:静安职教集团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6日

各职教集团及有关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中职校专业教师结构优化,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双师型”师资队伍,2009年起本市进行了中职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今年将继续在中职学校实施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以此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资助范围

本市中职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范围继续以职教集团内中职校为主,并扩大至职教集团内高职院校和五年一贯制院校,兼顾非职教集团成员单位的中职学校。

资助条件

(一)特聘兼职教师个人

1.资助对象必须来源于行业企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专业实践工作经验,能够胜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实习实训指导,还可以兼任教育教学研究等相关工作,聘任期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本年度拟任教课时数原则上不低于40课时。

2.特聘兼职教师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3)在相关行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等(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在市级(含行业)以上技能比武、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需列明具体奖项名称)。

(二)特聘兼职教师团队

1.特聘兼职教师团队人数一般为3-5人;能有效整合行业企业资源,构建统一的团队运作和管理机制;团队成员均须符合特聘兼职教师个人申报条件;团队负责人应为企业相关业务岗位的主管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团队所有成员本年度每人拟任教课时数原则上不低于30课时。

2. 特聘兼职教师团队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型团队:由行业企业专家引领的教学团队主要承担实务课程或教学实践课程等教学工作,根据专业教学实施计划分别教授有关教学内容。团队本年度拟任教课时数原则上不低于100课时。

2)教学研究型团队:由行业企业专家引领的团队承担一定的实务课程或教学实践课程等教学工作,同时还参与院校专业和课程建设、项目研究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特聘兼职教师和特聘兼职教师团队拟聘请任教时限原则上为20241-12月。